天津科技大學包裝與印刷工程學院校友會章程(草案)

學習頻道    來源: 天津科技大學包裝與印刷工程學院      2024-03-16       本文受益:   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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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科技大學包裝與印刷工程學院校友會章程(草案)

第一章          總 則

第一條    本會定名為“天津科技大學包裝與印刷工程學院校友會”。

第二條    本會是由天津科技大學包裝與印刷工程學院校友自愿組成的聯(lián)誼性的非營利性組織。

第三條    本會宗旨:遵守國家憲法、法律、法規(guī),遵守社會道德風尚,團結廣大校友,加強校友與母校以及校友之間的聯(lián)系與合作,發(fā)揚“尚德尚學尚行、愛國愛校愛人”的校訓精神和學院的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,為母校、學院和校友的發(fā)展以及國家的進步貢獻力量。

第四條    本會接受天津科技大學的業(yè)務指導和監(jiān)督管理。

第五條    本會辦公地址:天津經(jīng)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第十三大街29號天津科技大學包裝與印刷工程學院

 

第二章          會 員

第六條 凡在原工藝系的包裝工程、印刷工程兩個專業(yè)和原印包系以及現(xiàn)在包裝與印刷工程學院學習工作過的各類學生、學員、教職員工,以及聘請的教授、專家,承認本會章程,均可自愿登記加入本會成為會員。

第五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:

(一)本會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
(二)參加本會的活動;

(三)獲得本會服務的優(yōu)先權;

(四)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(jiān)督權;

(五)入會自愿、退會自由。

第六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:

(一)遵守本會章程,執(zhí)行本會的決議;

(二)維護本會合法權益;

(三)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;

(四)按規(guī)定交納會費;

(五)向本會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。

第三章          組 織

第七條 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。其職責是:

(一)   制定和修改章程;

(二)   選舉和罷免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、理事;

(三)   聽取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

(四)   決定重大事宜。

第八條  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/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(jīng)到會會員代表半數(shù)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。

第九條  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(zhí)行機構,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,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。其職責是:

(一)   執(zhí)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;

(二)   討論決定本會的工作計劃、總結和重要工作問題;

(三)   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;

(四)   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;

(五)   推薦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人選;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;

(六)   決定副秘書長、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;

(七)   研究決定常務理事會人員組成;

(八)   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;

(九)  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、實體機構,領導各機構開展工作;

(十)   制定內(nèi)部管理制度;

(十一)    決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
(十二)    討論推薦常務理事,以組成常務理事會。理事會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一次。

第十條  理事會須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(jīng)到會理事2/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。

第十一條 理事會下設秘書處,由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組成,在理事會的指導下,處理本會日常工作。

第十二條  本會的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
(一)堅持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政治素質好;

(二)在本會業(yè)務領域內(nèi)有較大影響;

(三)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;

(四)身體健康,能堅持正常工作;

(五)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;

(六)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。

第十三條 本會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任期5年。會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。

第十四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:
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會;

(二)檢查會員代表大會、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;

(三)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。

第十五條  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:

(一)主持開展日常工作,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;

(二)協(xié)調(diào)各分會、機構開展工作;

(三)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,提交理事會決定;

(四)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;處理其他日常事務!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第四章          資產(chǎn)管理、使用原則

第十六條 本會經(jīng)費來源:

(一)會費;

(二)捐贈;

(三)政府資助;

(四)在核準的業(yè)務范圍內(nèi)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;

(五)利息;

(六)其他合法收入。

第十七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收取會員會費。會員每年繳納會費不少于     元。

第十八條 本會經(jīng)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(guī)定的業(yè)務范圍和事業(yè)的發(fā)展。任何單位、個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 

第五章            附 則

第十九條 本章程經(jīng)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后實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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